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8 條規定,澄果資產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公司)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前,謹告知下列事項:
一、蒐集目的
040 行銷、069 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、090 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、181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所定之業務。
具體而言為不動產仲介服務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、行銷業務聯繫,以及回覆您的諮詢需求。
二、蒐集的個人資料類別
C001 辨識個人者(您主動提供的姓名或稱呼、聯絡電話、LINE ID、電子郵件位址)、
C002 辨識財務者(您主動提供的預算等資訊),以及您於本表單填寫的需求內容。
三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期間:未成交之諮詢資料,保存至最後聯繫日起 2 年;已成交案件之相關資料,保存至契約成立日起 5 年。
期限屆至後本公司將刪除或停止處理利用,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。
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;惟本公司使用之線上表單服務供應商(Web3Forms)之伺服器可能位於境外,您送出表單即同時同意此項傳輸。
對象:本公司及所屬經紀人員;前述線上表單服務供應商(僅作訊息轉寄,不作其他利用);
及您委託本公司進行不動產交易時,為完成該交易所必要之履約協力單位(地政士、金融機構、不動產估價師等)。
除上述及法令規定外,非經您同意不會提供予其他第三人。
方式:以電話、簡訊、LINE、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軟體與您聯繫,並於前述蒐集目的範圍內使用。
四、您得行使的權利
依個資法第 3 條,您得向本公司請求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,或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;
本項權利不得預先拋棄,亦不得以特約限制。查詢、閱覽或製給複製本,本公司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另依個資法第 20 條第 2 項,您得隨時免費表示拒絕接受行銷,本公司於接獲通知後將立即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行銷。
行使上述權利,請來電 07-9766977 或親洽本公司辦理。
五、不提供個人資料的影響
本表單為選擇性填寫。若不提供聯絡方式,本公司將無法與您聯繫或提供相關服務,但不影響您以電話等其他方式洽詢。